国内:医理会设纪委会,医生犯错可吊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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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19日讯)卫生部提呈1971年医药修正法案(Rang Undang-undang Akta Perubatan 1971(Pindaan)),由大马医药理事会成立纪律委员会,负责调查被民众投诉的医生案件,若证实医生犯错,他的行医执照將被吊销不超过12个月。
法令也允许现有的大马医药理事会(Malaysian Medical Council)转换为法定机构,扩大理事会的权限,保护病人权益和规范医生的执业操守与专业。
- 专科医生须注册
新法案也规定所有医生包括在外国注册的医生需向大马医药理事会注册,只有获取执业证书的医生才能执业,否则可面对罚款或监禁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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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正法案提呈
法案第14条文阐明,没有向该理事会注册的医生不能成为专科医生,违例者將遭到该理事会的纪律处分。
副部长拿督罗斯娜今日在下议院提呈这项法案。
法案阐明,若要成为一名专科医生,他必须向该理事会注册、在受到承认的训练地点接受培训、持有受承认的专业资格以及向理事会证明其专业,直到理事会满意他们符合资格和拥有良好品德。
该理事会有权接受或拒绝医生提出的申请。
(feng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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